运输毒品罪

单纯女子帮男友带样品回国 实为毒品走私判死缓

北京毒品辩护律师网-刘红亮律师团队  发布时间:2015-09-28  浏览次数:666
 帮外籍男友带盒饭也构成犯罪?钟某某懊悔不已!10日,两名中国籍女子陶某某、钟某某因构成走私毒品罪,被判死缓。令人愕然的是,这两名女子冒着巨大的危险帮男友做事,竟连男友的真实姓名都不知道。
  第四次运毒时被查获
  2011年3月21日,市民陶某某从境外乘飞机到达广州白云机场。
  入境时,她没有向海关申报物品。海关关员对她进行检查后,却发现她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夹层内,有两包可疑粉末状物品和一包晶体。检验发现,粉末状物品为海洛因,重1045.6克,晶体状物品为冰毒,重270.4克。
  陶某某供称,她在2008年前后认识了尼日利亚籍人Oscar,后发展为恋人并同居。后来,Oscar回国。2010年11月到2011年2月,她前后四次前往尼日利亚找Oscar,每次回国时Oscar都让她带样品来中国交给收货人,而且到达中国的当晚就要交货,每次都是箱子交给收货人,而箱子内的样品最后由陶某某拿走。
  这是她第四次回国,被查获了。
  陶某某还供称,几个细节她记得很清楚。当时在尼日利亚,Oscar送她到机场时刻意与她保持距离,而接货的外国人看上去也很“诡异”。印象最深刻的是,第三次接货的外国人帮她买麦当劳吃时,手抖得很厉害。
  目前,Oscar尚未归案。经公安机关核查,Oscar提供给陶某某用于办签证的身份材料在中国查不到出入境记录。
  10日,陶某某因受人指使及认罪态度较好,一审被广州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帮运毒竟不知男友名
  与陶某某相似,钟某某至今也不知道自己男友的真实姓名,也不知道住址,只知道他是个外籍人,长得很黑。
  2011年7月20日,她从马来西亚吉隆坡坐飞机到达白云机场,入境时选择走无申报通道,海关关员在其行李袋中查获海洛因2496克。
  据钟某某称,2011年3月她认识了外籍男友。7月18日,男友说没钱用,要她帮他到吉隆坡找大哥大嫂拿点钱回来,但到了吉隆坡后,大哥大嫂没给她钱,却让她带两盒“非洲盒饭”回来,“埃及大嫂说这种‘盒饭’又营养又吃得饱,没钱时可以顶很久”。
  她带着“盒饭”过海关时被查出有毒品海洛因。钟某某说,之前去过两次,都是带这种“盒饭”回国,周围有很多朋友提醒她要慎重,但她没放在心上。“我和男友平时见面不多,只是打打电话,每次带回‘盒饭’,他都让我打的送过去”。
  钟某某的外籍男友目前在逃。因存在受人指使情节,钟某某一审被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统计 涉案毒品数量增了三倍
  近日,广州中院对2008年-2011年该院一审审理的外籍人员走私毒品案件进行统计分析。统计显示,共审结外籍人员走私毒品案件258件,涉案外籍罪犯275人。涉案毒品数量由2008年的8.8万多克,蹿升至2011年的27.6万克,四年增长三倍多。与一般犯罪不同的是,外籍人员走私毒品犯罪中女性罪犯占有较大比例。
  在走私毒品入境方式上,绝大多数为罪犯携带毒品乘坐各类国际交通工具入境,少数为邮寄毒品入境。走私毒品的罪犯多以行李箱夹带、体内携带、随身携带等方式将毒品走私入境,其中体内藏毒的方式每年均超过其他毒品携带方式的总和。
  提醒 不要轻信他人带“样品”
  据广州中院介绍,近期发生多起外籍毒品犯罪分子通过各种途径认识中国女子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后,威逼、利诱、诱骗中国女子帮其走私毒品出入境的案件。
  据介绍,这些女子大多比较年轻,因社会经验不足或者被感情冲昏头脑而被人利用,还有的甚至是在校大学生,年纪最小的是1988出生的。
  法院提醒,不要轻信他人,特别不要为他人从境外带所谓的“样品”等回国,如果帮人托带物品,一定要在入境时向海关申报,接受海关的检查,以免受人利用,害人害己。
  法律延伸:走私毒品罪
  走私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行为。
  走私毒品是指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行为方式主要是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此外对在领海、内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以及直接向走私毒品的犯罪人购买毒品的,应视为走私毒品。
  走私毒品罪的构成
  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走私,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走私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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