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

如何处理非法采挖、买卖麻黄草的行为?

北京毒品辩护律师网-刘红亮律师团队  发布时间:2015-12-24  浏览次数:501

       1、以制造毒品为目的,采挖、收购麻黄草的,以制造毒品罪定罪处罚。

       2、以提取麻黄碱类制毒物品后进行走私或者非法贩卖为目的,采挖、收购麻黄草,涉案麻黄草所含的麻黄碱类制毒物品达到相应定罪数量标准的,分别以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定罪处罚。

       3、明知他人制造毒品或者走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向其提供麻黄草或者提供运输、储存麻黄草等帮助的,分别以制造毒品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共犯论处。

       4、违反国家规定采挖、销售、收购麻黄草,没有证据证明已制造毒品或者走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为目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5、实施以上行为,以制造毒品罪、走私毒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定罪处罚的,涉案制毒物品的数量按照三百千克麻黄草折合一千克麻黄碱计算;以制造毒品罪定罪处罚的,无论涉案麻黄草数量多少,均应追究刑事责任。

上一篇:毒品犯罪案件中自首情节如何来判断
下一篇:如何认定制毒物品犯罪中行为人的“明知”?